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員警開槍擊斃通緝犯遭判6月 鄭文燦:罰金不讓員警負擔

桃園市警員葉驥去年攔檢竊盜通緝犯,因嫌犯企圖倒車逃逸而開槍射擊,導致嫌犯死亡被判刑6個月,桃園巿長鄭文燦前往分局視察並慰勉員警時表示,市府不會讓葉驥負擔18萬元的易科罰金及後續費用,同時未來的升遷、獎懲也不會受到這個事件的影響。(李明朝報導)

楊梅分局永安派出所員警葉驥是在去年執行公務時,一名通緝犯駕車企圖逃逸,葉姓員警鳴槍制止無效射擊,最後造成房貸信用貸款信貸年息男子不幸死亡,最高法院最後依業務過失致死罪判6月徒刑,可易科罰金18萬元定讞。

第一時間鄭文燦巿長前往分局視察並慰勉基層員警,鄭文燦認為,市府做出的行政調查報告認為,葉驥是因公執行勤務,且通緝犯在警察追捕過程中有倒車、企圖撞倒警察的行為,如花蓮縣前置協商貸款果警察不夠警覺,可能會在執行公務時受傷,甚至發生意外;此外,葉驥是按照警械使用條例使用槍械,他朝通緝犯腿部開槍,並未刻意射擊致命部位,法院的判決結果對警察同仁並不公平。

鄭文燦認為打造安全城巿的努力,假如不能夠給銀行汽車貸款利息銀行汽車貸款手續銀行汽車貸款警察支持,任何口號都是徒費,要具體行動支持警察,基於維護警察同仁權益,不會由葉姓員警負擔,同時升遷、獎懲也不會受到這個事件的影響,社會大眾會支持警察工作,讓第一線警察受到肯定及保障。

鄭文燦市長也提到今年春安工作也會到各分局視察,向員警打氣。



新聞來源https://tw.news.yahoo.com/員警開槍擊斃通緝犯遭判6月-鄭文燦-罰金不讓員警負擔-21405993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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